相信在看见之前

Wednesday, February 24, 2016

希伯来书11: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,是未见之事的确据。

許多時候我們在上帝 面前等候、盼望、寻求一样事情,或是一件東西,我们卻並沒有真正的相信。我們只是微小的希望,它可能会发生,可能不会发生。這並不是真的相信;因為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」(希伯来书來11:1)。「所以我告訴你們,凡你們祷告祈求的,無論是甚麼,只要信是得着的,就必得着」(马可福音11: 24)。当你真相信,就是以上帝的話為算數,在未見應驗之前就已經深信不疑了。

很自然的,我們常要先有眼見,或是凭据,證明我們所求的已经蒙上帝應許,然後才肯相信。 但是如果我們走信心的道路,除了上帝的話以外,我們不需要別的凭据。雖然四周環境看似根本不可能,但神的话也说:[在人是不能,在神凡事都能](马太福音19:26)。神祂已经說了必定會按照我們的信心,給我們成全了(马太福音9:29)。我 們必然看見祂話語的应验,因為我們属灵的眼睛已經看见,并且相信了。

诗篇27:13诗人说:「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,得見耶和華的恩惠,就早已丧胆了」。他雖然還沒有看見上帝對他的答應,但是他已經相信得見;這就能保守他不丧胆。若我們也是这般的相信,我們就不會灰心丧胆了。我們要嗤笑那【不可能】,因为神的国没有这样的字眼。每日提醒自己,神的话是信实在可靠的,祂必兑现祂所说的话,祂所应许的必要应验,祂说有,就有;命立,就立(诗篇33:9)。啊们!